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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考院校、开考专业和开考课程时间表(见附件二至六)
二、委托开考专业
1
﹒
下列专业由部门委托开考
机车车辆、铁道工程由乌鲁木齐铁路局委托开考;公安管理专业由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开考;经济学、统计专业(会统方向)由自治区统计局委托开考;机电一体化专业由自治区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委托开考;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专业和计算机网络专业由自治区计算机应用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开考;律师专业、监所管理专业由自治区司法厅委托开考;农学专业由自治区农业厅委托开考;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由原自治区电力工业局委托开考;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由自治区电信实业公司委托开考;畜牧专业、兽医专业、畜牧兽医专业由自治区畜牧厅委托开考。
2
﹒
委托开考专业的报考对象按照原通知规定条件办理报考手续。
3
.停考专业公告
根据社会需求情况和行业要求,决定汉文停考专业:交通运输(铁路方向)(
081701,专科)、会计(电算化方向)(
020203,专科)、计算机通信(
080708,本科)、通信工程(
080707,本科);维文停考专业:金融(
020105,专科)、财税(
020104,本科)。上述专业
2008年安排考试,
2009年停考。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做好安排。凡公告停考的专业,全疆各报名点不再接受新生报名。考生可转到相近专业参加考试,课程名称相同的合格证书仍然有效,不需办理免考手续。部分停考专业的考生还剩少数几门课程即可毕业者,请到当地自考办申请特殊考试,我办将根据全疆申请登记的汇总情况在
2008年
1月和
7月安排特殊考试。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
[1994]13号”文件规定,特殊考试收费标准
120元
/科。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1.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本简章规定,选择报考适宜的自学考试专业。
2.
报考护理专业的条件按照卫生部、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自考办的有关文件执行。
3
.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专科、本科可以同时兼报,本科申报毕业时,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四、报名办法
1
﹒
首次报名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军人持军人证)或有效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地、州、市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站办理报名报考手续,考生也可登录
http://bm.xjzkzx.com网站进行网上预报
, 确认工作由报考所在地自考办具体安排。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
,报考时须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考生登记表》一份,留当地自考办长期保存。
2
﹒
已注册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自学考试报名站报考,考生也可登录
http://bm.xjzkzx.com网站进行预报考
,确认工作由报考所在地自考办具体安排。
3
﹒
自治区各行业委托开考的各专业由各地、州、市的对口系统按规定办理集体报名,报名费、考试费按规定交当地自考办。
4
﹒
各专业报考者,每门课程交报名费十五元、考试费二十元。报名后不能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5
﹒
报考者考试及考前半个月左右的全脱产复习的时间等可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试安排
2008
年
4月和
10月安排两次考试,所有考生均可报名。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安排、结合我区实际,
2008年
1月和
7月安排两次特殊考试(仅在部分地区组考),详细的考试通知可在考试前
60天到当地自考办或到
http://www.xjzkzx.com新疆自考在线网站查询。
六、报名时间、地点
2008
年
4月考试报名工作于
2007年
12月
15日开始。
2008
年
10月考试报名工作于
2008年
6月
15日开始。考试科目安排见附件。
具体报名起止时间和报名地点由各地考办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并公布,考生可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七、实践性环节报名与考核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
1
﹒
实践性环节报名、考核、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以及相关成绩的发放等工作由主考院校自考办统一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可通过新疆自考在线网站
http://www.xjzkzx.com查询
,也可直接与主考院校自考办联系。
2
﹒
含有实践性考核内容的课程,理论部分的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实践性环节的考试。
3
﹒
按照专业计划考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4
﹒
由于部分专业主考院校在疆外,这些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试报名、考核、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以及成绩发放等工作可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北京交通大学指定的(铁路类专业)教学辅导机构是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学校,联系电话:
0991-7922541。人力资源专业教学辅导点是新疆现代人力资源研修学院。联系电话
0991-8876752,
8876750。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指定的教学辅导机构是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
0994-2342690、
2344965。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指定的教学辅导机构是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联系电话:
0991-5586054。
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指定的教学辅导机构是新疆司法警校和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联系电话分别是:
0991-2655650、
2658072和
0994-5824376。
重庆邮电大学指定的教学辅导机构是乌鲁木齐市职业大学成教院。联系电话:
0991-8823460。
八、考试办法
1
﹒
考试工作由自治区和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国家统一考试的规定,在统一的时间内按计划组织进行。
2
﹒
考试地点设在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地或经自治区自考委批准的县(市)。
3
﹒
考场设在封闭条件较好、管理较为完善、监考人员责任心强的学校。
4
﹒
单科成绩六十分为及格。单科成绩及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全国通用),不及格者,可参加该科目下一次的考试。
5
﹒
除高等数学外,经济类各门课程的考试可以使用不带程序的计算器,但不得互相借用。
九、各类证书考试
1
﹒
各类证书考试的报名及考试时间见附件八。
2
﹒
等级证书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顶替:
①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PETS)二级或二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直接顶替自学考试专科段“英语(一)”课程(
001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PETS)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直接顶替本科段“英语(二)”课程(
0015)。
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NCRE)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可直接顶替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2316)(理论和上机考核两部分);获得
NCRE二级或二级以上级别的“
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者,可直接顶替自学考试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0051)或“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
0342)(理论和上机考核两部分)。获得
NCRE三级
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直接顶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课程(
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 课程(
2277)(理论和上机考核两部分)。
3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剑桥少儿英语考试等教材、大纲,请到乌鲁木齐科技图书有限公司的“科技书店”购买。
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时间:
2008
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
4次考试时间分别为:
1
.
2008年
1月
12至
13日(特殊考试);
2.
2008年
4月
19至
20日;
3
.
2008年
7月
5至
6日(特殊考试)
4.
2008年
10月
25至
26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和教师资格认定课程的考试时间均为
150分钟。考试时间:上午
9:
00-11:
30,下午
14:
30-17:
00,统一使用北京时间(各专业开考科目及考试具体时间见附件)。
十一、成绩查询
1
﹒
考试成绩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2
﹒
通过新疆自考在线网站
http://www.xjzkzx.com查询。(上半年为
5月
20日,下半年为
11月
20日)
3
﹒
通过自考查分专线电话
16885111查询。
十二、办理毕业
1
.申请办理毕业的条件: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政审合格者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2
.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时间:上半年为
6月
10日前,下半年为
12月
10日前,考生要准时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具体申办毕业时间请与当地自考办联系,申请办理毕业手续事项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须知》。
3
.自治区办理毕业审核时间:上半年为
6月下旬、下半年为
12月下旬。
十三、教材供应
1
﹒
考生必须根据自治区自考办指定的用书目录和相关的通知以及新疆自考在线网站
http://www.xjzkzx.com的用书公告选用考试教材和大纲。
2
﹒
自学考试汉文教材、大纲、学习指导用书请到自治区自考办指定的自学考试教材定点销售书店购买。
自学考试教材、大纲(汉文)在新疆自学考试教材咨询服务部乌鲁木齐市科技图书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
59号附
2号,电话:
2618218、
8815768,邮编:
830002)和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昆仑宾馆对面,电话:
4821856)购买。
自学考试维、哈文教材在乌鲁木齐市胜利书店购买,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
86号,电话:
2864524、
8551116。
地州市自学考试教材供应点由本地考办指定。自学考试教材供应点不得销售盗版教材,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3
﹒
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教材请到各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购买。
十四、其它
1. 2008
年
10月将对汉语类公共政治课进行调整。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5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
2008年
10月起公共政治课安排“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2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
(基础科段
)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3门课程中
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
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专业
(本科段
)的考生,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3.
根据全国考委对计算机类
5个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修订的文件,有部分课程的名称、学分做了调整。
2008年开始启用“
C++程序设计”(
5学分,课程代码
4737)、“计算机网络原理”(
4学分,课程代码
4741)、“
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
4学分,课程代码
4747)等
3门课程,其余课程预计
2009年启用。涉及调整的有关专业及课程如下:
(
1)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专业代码
080701)原计划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
2319)、“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
2314)和“汇编语言程序设计”(
2321)
3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
4732)和“电子技术基础(三)”(
4730)
2门课程考试。
(
2)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
080702)原计划中的“计算机网络与通信”(
2339)、“工程经济”(
2194)、“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2328)和“数据库原理”(
2336)
4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计算机网络原理”(
4741)、“
C++程序设计”(
4737)、“
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
4747)和“数据库系统原理”(
4735)
4门课程考试。增加新计划所设加考课程“计算机组成原理”(
2318)、“电子技术基础(三)”(
4730)和“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0342)
3门课程的考试。
(
3)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专业代码
082207)原计划中的“组织与管理概论”(
2650)、“财务管理学”(
0067)和“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
0346)
3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企业管理概论”(
0144)、“计算机网络技术”(
2141)和“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
4754)
3门课程考试。
(
4)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
082208)原计划中的“操作系统”(
2326)、“计算机网络技术”(
2141)、“数据库原理”(
2336)和“数据结构”(
2331)
4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数据库系统原理”(
4735)、“计算机网络原理”(
4741)、“
C++程序设计”(
4737)、“数据结构导论”(
2142)、“操作系统概论”(
2323)和“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0910)
6门课程考试。原计划中的加考课程“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0342)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加考课程“计算机原理”(
2384)和“管理信息系统”(
2382)
2门课程考试。
(
5)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
080709)原计划中的“数据库技术”(
3139)、“工程经济”(
2194)和“计算机网络基本原理”(
3137)
3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数据库系统原理”(
4735)、“计算机网络原理”(
4741)、“数据结构”(
2331)和“
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
4747)
4门课程的考试。原计划中的加考课程“计算机原理”(
2384)、“数据结构导论”(
2142)、“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
2319)及其替代课程“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
4732)、“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
2314)及其替代课程“电子技术基础(三)”(
4730)
6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加考课程“计算机组成原理”(
2318)和“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0342)
2门课程考试。
(
6)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
080708)中的“数据库原理”(
2336)调整为“数据库系统原理”(
4735)。
4.
根据全国考委对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
100702)考试计划进行调整的文件(考委
[2005]13号)要求,安排在
2008年增加老年护理学(
4435)课程的考试。
5
、根据全国考办文件(考委办函
[2007]14号),物流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物流管理软件操作”(
5381)调整为实践课程,从
2008年起不再安排统一命题考试。
6.
为使考生了解大纲、教材的变更情况,凡在当年首次使用的新考试大纲和教材或修订后首次启用的新考试大纲和教材,均在教材目录的课程名称栏中加注★,以示区别。在“版次”栏内加注“
*”的课程表示其教材和大纲内容及要求近年合订或仅版式大小及装帧有所变化。
2008
年
1月安排考试课程使用的大纲、教材与
2007年
10月一致;
2008年
7月安排考试课程使用的大纲、教材与
2008年
4月一致。
7
﹒
部分专业维、哈文课程已使用全国统编教材,这些课程将参照全国同类考试的标准进行考试。
8
﹒
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
77号。咨询电话:(
0991)
8609098(行政)、
8609005(计划命题)、
8609153(考务)、
8609030(考籍)、
8609159(证书考试)、
8609053(宣传与助学)邮编:
830002。
9
﹒
自治区自学考试监督举报电话:
8609153、
8609159。
本简章由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